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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派出工作組!即日起全國大檢查!水泥企業應該怎么做?

 

發布時間:2022-12-08  字號:【

  12月7日,從應急管理部獲悉,為堅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國務院安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明年3月在全國范圍開展歲末年初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

據了解,此次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要求各省級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和各重點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隱患判定標準,部署開展重大隱患專項整治。

  消防方面重點整治勞動密集型企業、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倉儲物流等重大隱患。

  建筑施工方面重點整治工程轉包、違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搶工期趕進度等重大隱患。

  燃氣方面重點整治液化石油氣供應企業以及餐飲經營場所、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重大隱患。

  道路交通方面重點整治“兩客一危一貨”“三超一疲勞”非法營運、貨車和農用車違法載人等重大隱患。

  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方面重點整治商漁船碰撞、“四類重點船舶”、超10人作業漁船等重大隱患。

  礦山方面重點整治盜采資源、超能力生產、超層越界、煤礦采掘接續緊張、非煤礦山不按設計施工等重大隱患。

  危險化學品方面重點整治重大危險源、非法違法“小化工”、精細化工等重大隱患。

  工貿方面重點整治冶金、粉塵涉爆、鋁加工(深井鑄造)、有限空間作業等重大隱患,以及其他重點行業領域重大隱患。

  國務院安委會要求有關成員單位開展專項督導檢查,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指導服務地方因地制宜確定本行業領域的重大隱患和整治標準,制定本部門專項檢查方案,因時制宜、因疫制宜開展多種形式專項督導。

  國務院安委會將加強對各地、各有關部門督促指導,派出工作組對工作情況開展重點抽查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要求,要高度重視歲末年初安全生產重大隱患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工作,統籌好安全生產督導檢查與服務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大局的關系,科學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在全國通用標準基礎上,明確本地重點,確保查大問題、除大隱患、防大事故。

  充分運用座談交流、視頻匯報、“四不兩直”明查暗訪、受理舉報等方式,組織專業力量深入基層嚴督細查,加強重大隱患標準闡釋服務,提高督導檢查質效,確保問題隱患整改到位。同時,不得隨意下達一律停工停產指令,堅決避免簡單化、“一刀切”。

  安全生產是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的標志,也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生命線。

  現給大家分享一則員工安全行為手冊,本行為手冊的實施能夠達到強化員工操作安全行為、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目的,可鑒之廣之。希望對水泥企業安生生產工作有所幫助。

  PART.1

  員工安全行為標準通則

  1.上崗前,應按照操作要求和本工種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所用勞保用品損壞、失效及時按公司規定程序申領。

  2.進入現場要注意現場標識、提示信號等各種安全警示,要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和指揮,不得跨越運轉設備,不得擅自進入明令禁止入內的危險區域,不得指使他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標準進行操作,不得動用他人設備。

  3.工作前應確認工作環境與現場是否整潔有序,路面、樓梯、走廊是否平整,有無油污、積水、積雪、和積冰。確認工作環境有充足的采光,欄桿完整,井蓋齊全。

  4.上崗前應充分了解作業內容,檢查現場作業中有無造成觸電、著火、爆炸、墜落、中毒、中暑、燙傷、燒傷等不安全因素,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確認后方可上崗作業。

  5.非本崗位人員不準亂動電氣、機械設備、氧氣、乙炔等各類閥門開關。

  6.嚴禁在禁煙區內吸煙。班前、班中不準飲酒、班中不準竄崗、打逗。不準將與工作無關的人員或物品帶入作業現場。

  7.不得在廠區和辦公場所焚燒雜物。

  8.員工應熟悉火災應急預案,發生火災時應盡可能切斷電源,拔打火警電話119。撲救初起火災,要選用正確的消防器材并站在上風側。日常準備毛巾等必備的防火逃生工具,火勢無法控制時要及時撤離。

  9.員工在進行帶壓清掃堵塞的管道時,出口法蘭處禁止站人。

  10.切割或拆除管道、鋼結構架等重物時,應站在可靠固定的一側??赡軌嬄浠蚯懈羁赡軓梽拥囊粋葢美K子或鏈式起重機牽引、緩慢落地。

  11.用人力垂直或傾斜地拉動物體應有防止突然墜落、斷落、脫落的措施。

  12.使用大錘時,禁止戴手套和對面打錘。

  13.堆放物品時應由低往高堆放,形成梯形,底腳卡牢,下大上??;平面物品要壓縫堆放,取出物品時應自上而下,禁止從中間抽取。

  14.拆除工作前應有安全預案,并做到自上而下逐步確認,預防倒塌,時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15.工作場所內不準坐、靠欄桿休息,上下樓梯必須手扶欄桿。嚴禁翻越平臺、窗臺、門梁、護欄等。

  16.徒手搬運重物(尤其樓梯處)要注意搬運的適當姿勢和施力,持穩后再慢慢垂直起身,防止造成身體的扭傷或拉傷,或重物掉落造成壓傷或挫傷,注意周圍環境狀況,保持警覺。

  17.在過道、室內、洗手間等濕滑地面行走要注意慢行,防止滑倒摔傷。

  18.打熱水時,必須先將熱水瓶口對準熱水龍頭口再打開龍頭,水滿時及時關閉龍頭。提水上樓,要提穩走實并使熱水瓶與身體保持一定安全距離,以防熱水瓶爆裂造成燙傷。定期檢查熱水瓶支膽托和提把的安全可靠程度,不合格就及時更換。

  19.接待活動中要給來訪者以適當的安全提示、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并安排熟悉現場的人員專人陪同和監護。

  PART.2

  員工安全行為"十不準"

  1.不準違章操作、違章指揮。

  2.不準班前、班中飲酒。

  3.不準脫崗、睡崗。

  4.不準開超速車。

  5.不準隨意進入要害部位。

  6.不準擅自開動各種開關、閥門和設備。

  7.不準穿戴不規范防護用品上崗。

  8.不準在起吊物下行走或逗留。

  9.不準在廠房內奔跑。

  10.不準在廠內燃放煙花爆竹。

  PART.3

  防機械傷害

  1.工作前認真檢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工具。工作結束后工具應放在規定的位置。

  2.開動設備前,必須與相關及周圍人員聯系(鳴鈴示警等),做好現場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動。

  3.不開動防護設施短缺或失效的設備。

  4.檢修、清掃、調整、潤滑機械設備時,應停機、拉閘掛牌。必須在運行中調整的,要設專人監護,并有防止人體與運動部位接觸的措施。

  5.設備檢修、清理后,應恢復安全防護設施,并保證齊全有效。

  6.發現安全故障或隱患時,應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并報告有關領導,及時整改。

  7.檢修中拆除了安全欄桿、圍墻等安全設施后,必須以臨時措施代替,檢修后按原設計修復或恢復。

  8.對運轉設備或車輛檢修后,應由檢修人員、操作人員共同認可,由操作人員試車。

  9.員工嚴禁跨越皮帶、托輥、機電的旋轉的機械設備,禁止隔機傳遞工具,上、下傳遞工具時不許擲、拋。

  10.對設備的轉動部位加油時,須使用長嘴加油器。

  PART.4

  防起重傷害

  1.吊車司機必須認真執行“十不吊”。

  ——超負荷不吊。

  ——斜拉歪拽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物體埋在地下不吊。

  ——重量不清不吊。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捆綁不實、物體不在中心不吊。

  ——信號不清不吊。

  ——無人指揮或違章指揮不吊。

  2.吊裝物品時,必須有防傾倒措施,墜落半徑內不準有人。

  3.嚴禁超負荷使用各類起重設備和工具。

  4.進行起重作業前,應檢查所有的工具是否存有缺陷。

  5.起重支點、吊點、固定點必須確認牢靠。

  6.吊車在坑、溝邊沿及架空線下作業,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7.配合吊車作業的人員不得站在吊臂下及旋轉范圍內。

  8.吊有尖銳棱角物體時,要在鋼絲繩與物體棱角間加保護墊,防止因重物尖銳棱角對鋼絲繩產生折損而造成繩斷,物體墜落傷人。

  9.多人進行起重作業時,必須由一人統一指揮,指揮手勢、信號要明確。

  10.吊物不準從人體或重要設備上經過,物體吊運過程中不得拖拉碰撞,吊物上不準站人。

  11.檢修天車時,必須停電、掛牌,必要時地面設警戒線,并指派專人監護。

  12.天車對汽車進行裝卸貨物時,汽車司機禁止待在駕駛室內。在裝卸過程中,天車起吊或落吊時汽車上禁止有人。

  13.上下天車、龍門吊等起重設備時,要與司機聯系好,待車停穩后,再上下車。

  PART.5

  防觸電傷害

  1.非電氣專業人員不得進行電器安裝與維修,不得擅自接電源。

  2.電氣專業人員在安裝、維護、檢修電器設備后,不得留有隱患。

  3.嚴禁使用未經檢測合格的絕緣工器具。

  4.移動電器電源線不準拖拉,電源接長線只允許有一個接頭,并不準裸露金屬線。

  5.手持電動工具、移動式電氣設備,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度,并定期校驗,確保靈敏可靠。

  6.對電風扇、電焊機等可移動式電氣設備,在移動時應做到先拉閘、后移動。

  7.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拆除電氣連鎖裝置、防護裝置、信號裝置。

  8.擦拭清理電器設備時應先停電,不準用水沖、不準用酸、堿水擦洗。

  9.電焊機的一次線(電源線)長度一般不得超過5米。

  10.使用的明電線(滑觸線)高度不宜小于3.5米,如低于3.5米的明電線應有安全網罩,并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或信號指示燈。

  11.嚴禁在雨天室外使用電鉆、手砂輪、手電鋸等電動工具。使用手燈時必須使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供電,在潮濕的環境作業應使用絕緣柄的手燈。

  12.日常辦公使用電器時插頭與插座/插盤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插盤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插座/插盤應置于避免濺水位置。嚴禁在插頭(座)內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在插拔插頭時人體不得接觸導電極,不應對電源線施加拉力。用電設備在暫?;蛲V故褂?、發生故障或遇突然停電時均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當電氣裝置的絕緣或外殼損壞,可能導致人體觸及帶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修復或更換。

  13.辦公室內的重要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要妥善保管使用,下班前應確保一切設備處于關閉狀態。長時間不用電器時(如節假日)還須把插頭拔下,以防開關失靈、長時間通電損壞電器,造成火災。

  14.迅速脫離電源的方法:

  ——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拉閘停電。距電閘較遠時,可使用絕緣鉗或干燥木柄斧子切斷電源。

  ——救護人員不得用手拉或用金屬棒、潮濕物品救護,應使用絕緣器具使觸電人員脫離電源。

  ——在電容器或電纜線路中解救時,應切斷電源進行放電后,再去救護觸電人員。

  ——高壓觸電,應在保救護人員的安全情況下,因地制宜采用相應救護措施。

  ——解救觸電人員時,要做好防護,以免觸電人員再受二次傷害。

  PART.6

  防壓力容器傷害

  1.壓力容器運行不準超過最高工作壓力。

  2.安全附件不齊全或附件損壞,不準使用。

  3.不準隨意調整、拆卸安全閥。

  4.應經常檢查壓力、溫度、液位,發現不正常立即上報,采取有效措施。

  5.安全閥使用前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6.壓力容器應確保防腐層完好無損,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緊固件必須完整可靠,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7.上氧氣表應先打開總閥稍放一點氣,吹凈接口處的灰塵,再上氣表,氣表旋入深度不得少于5扣,開氣時不準氣口對準人。

  8.開氧氣時,先開氣瓶總開關再頂氣表頂絲,防止氣瓶沖天桿扭壞沖出傷人。關氧氣時,先松氣表頂絲,后關總閥。

  9.氣瓶閥門不準一次開得過大,壓力不足時再進行調整。

  10.氣瓶的各種漆色,須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11.氣瓶應距離暖氣和其他水暖設備1米以外,夏季存放避免曝曬;氣瓶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氧氣瓶距離不得少于5米。

  12.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必要時用溫水解凍。

  13.嚴禁用電磁吊和鏈繩吊裝搬運。

  14.搬運氣瓶時要輕裝輕放,嚴禁拋、滑、敲擊碰撞。

  15.乙炔瓶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嚴禁把氣瓶同電氣接地線相連。

  16.乙炔瓶嚴禁放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7..氧氣瓶、乙炔瓶,膠皮管不準有油污,嚴禁使用無防震圈、無安全帽和無校驗鋼印及無阻火器的氧氣瓶和乙炔瓶。

  18.乙炔氣瓶使用時必須裝上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要輕、緩,身體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

  19.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一定的剩余壓力。

  20.氣瓶在使用、運輸和儲存時,環境溫度一般不能超過40℃,超過時應采取有效措施。而且不得同易燃易爆物品同車運輸。

  21.儲存間應有專人管理,并應有“危險”“嚴禁煙火”等標志?,F場存放的氣瓶不得超過5瓶。

  22.儲存間與明火(含火花)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

  23.瓶上有裂紋或壓傷,瓶嘴零件損壞;瓶嘴不合乎規定時,禁止使用。

  24.高空作業時,乙炔瓶、氧氣瓶必須離開作業區5米。

  PART.7

  防中毒窒息傷害

  1.煤氣區域禁止停留、吸煙、烤火等。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證,帶煤氣作業必須辦理許可證。

  2.進入容器、儲罐、槽、池、溝、坑、管道等內作業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經檢測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作業現場設專人監護,并準備救護工具及聯絡信號。進入污水溝、井等作業時,必須檢測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并要有專人監護。

  3.冬季在工作區域內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4.通過煤氣排水器時,應盡量遠離設施通過,遇有煤氣泄漏時,應服從現場專業人員指揮,或向上風頭側逃生。

  5.員工在可能接觸到有毒氣體、液體的設備內作業時,需設監護人;直接接觸酸堿時須戴膠質手套與防護眼鏡。

  PART.8

  防高處墜落傷害

  1.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處或臨邊(如屋頂、窗口、滴水檐等)作業時(含懸掛鐘表、換電池、擦拭玻璃、登高清潔等),必須系好安全帶。無法系安全帶的作業必須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2.高處作業時首先應檢查梯子(踩踏物)、安全帶等工具是否牢靠完整。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工具。

  3.二米以下登高作業,踩踏物品要牢靠,不得用易碎、易折物品做為踩踏物。凡患有高空禁忌病癥的人員,一律不能從事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必要時設警戒線,防止行人、車輛穿過。

  5.高處作業需傳遞工具時,應用帶繩傳遞物料,不得上下拋擲。

  6.嚴禁直接在石棉瓦等易碎易折的板材頂棚上作業或行走。如需在在輕型頂棚內或頂棚上作業時,應鋪設腳手板操作。

  7.不準在六級以上強風或大雨、雪、霧等惡劣天氣下從事露天高處作業。

  8.高處作業中涉及到垂直交叉作業時要采取安全確認辦法,設專人監護或設置隔板。

  9.挖土方工作時,深度超過1.5米要有防塌方措施。

  10.搭設的平臺、腳手架不得超負荷使用。

  PART.9

  工器具使用安全

  1.腳扣、安全帶(腰繩)

  1.1腳扣、安全帶(腰繩)使用前應檢查是否結實可靠,有無開焊、斷裂,鐵環及釘頭有無傷痕,皮帶有無硬脆、開線現象。

  1.2根據電桿的規格直徑選用和調整腳扣,上桿時跨步應合適,腳扣不應相撞。

  1.3使用安全帶(腰繩)松緊要合適、系牢,結扣處應放在前側的左右。

  1.4腰繩直徑不得小于20MM,不準有接頭,使用時應系死扣。

  1.5在桿上或高處作業時,安全帶(腰繩)不得拴在桿尖、橫擔、瓷瓶、拉帶或其它活動構架上。

  2.梯子

  2.1定期進行檢查及試驗,對不符合要求的梯子不準使用。

  2.2梯子應能承受工作人員及攜帶工具攀登的重量。

  2.3梯子的下部應有防滑膠皮。

  2.4直梯使用時傾斜角應保持60°左右,上梯子時應有專人扶梯,扶梯人應戴安全帽,直梯不準平放使用。

  2.5不準兩人同上一梯工作。

  2.6在梯子上作業時,應注意全身重心,有人工作時不準移動。

  3.手持式電動工具和移動式電器設備

  3.1應設專人負責保管,定期維修保養和檢修。

  3.2每次使用前,必須經過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其絕緣強度必須保持在合格狀態。

  3.3手持式電動工具(不含Ⅲ類)和移動式機電設備,必須按要求使用漏電保護器。

  3.4導線必須使用橡膠絕緣軟線,禁止用塑護套線,導線兩端連接牢固,中間不許有接頭。使用的護套線必須有一芯專接保護性接地(接零),黃綠相間導線做接地(接零)用。

  3.5應在干燥、無腐蝕性氣體、無導電灰塵的場所使用,雨、雪天氣不得露天作業。高處作業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3.6必須遵守有關的專業規定,并配備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

  4.臨時用電線路

  4.1安裝臨時線路前必須進行申請,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

  4.2臨時線路施工必須在主管電氣人員、安技人員監督下進行,在易燃易爆場所架設臨時線還應有安全人員參加。

  4.3臨時線路必須沿墻或懸空按固定線路架設,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線路必須與負荷相匹配,必須設總開關控制,如有分路應設與負荷相匹配的熔斷器,露天作業的要有防雨措施。

  4.4臨時線路必須設有專人負責,實行安裝、使用、拆除全過程管理。

  4.5臨時線路上的作業,停送電等事宜均按固定線路規定進行。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于“應急管理部、中國水泥網信息中心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內容只做參考交流學習之用,若涉及版權問題敬請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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